金陵晚報訊(記者 陳菲 通訊員 六檢) 2013年10月的一天,林慶祥駕車路過一養老院門口,撞到一個74歲橫穿馬路的老人。
  出事後,林慶祥讓同行的朋友報警,自己離開現場,離開前,他告訴同行人找了朋友胡雲頂包,讓同行人如是和交警說。
  林慶祥和胡雲是初中同學,二人有數十年的交情。
  “我害怕老人家屬打我,所以我就離開現場了。而且我沒有駕駛證,我就想著找個人來頂一下。”林慶祥在歸案後如是說。
 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,交警根據相關證據證實當時的駕駛員是林慶祥而非胡雲,林慶祥面對鐵證終於交代了他駕駛車輛撞人後找人頂包的全部事實,六合檢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逮捕了林慶祥,並向公安機關提出追究林慶祥妨害作證的法律責任。
  而胡雲因涉嫌包庇罪也將面臨刑罰。同車的幾人也因涉嫌偽證罪面臨法律的問責。(文中人物系化名)  (原標題:撞人後怕被打找來同學頂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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